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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塘镇

更新时间:2024-06-13 08:29:00

机构职能

(一)加强党的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重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辖区内党建工作;

(二)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三)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査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的机制。推进乡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916-6491201

办公地址:西乡县白龙塘镇

邮政编码:723500

机构领导

彭  波: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党风廉政、武装、意识形态等工作。

薛军强: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发改、审计、统计、乡村振兴、市场监管、项目建设等工作。联系镇财政所。

冯  强: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环保、水利、林业、自然资源、交通、住建、电力、通讯等工作。负责和美乡村建设(千万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综合创建、镇村道路管护、移民搬迁、安全饮水、河湖长制、林山长制、秦巴生态保护及县对镇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联系沈坪村,镇生态环境办、综合执法办、镇自然资源所、镇天保站、白龙供电所。

王飞飞:分管党建、武装、宣传、政法、司法、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深化改革、国家安全(保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信访)、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政协、统战、编制、史志、档案、工会、科协及机关管理等工作。联系丰宁村,镇党政办、党建办、综治办、乡村振兴办、白龙派出所、农商行白龙支行。

蒋春生: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作风建设、党务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应急管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及镇对村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联系碾子沟村,镇应急办。

冯  忠:待挂职结束后另行安排。

胡丹妮:分管卫健、教体、文旅、妇联、团委等工作。负责计生、高龄、慈善、固卫、爱国卫生等工作。联系刘院村,文化建设办、白龙塘九年制学校、白龙卫生院。

王  婷:分管农业农村、民政、残联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互助资金协会、农业统计、农业(渔业、畜牧)产业、涉农补贴、动物防疫、供销等工作。联系朱家垭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

史业文:分管发改、经贸、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重点项目、营商环境、固定资产投资、电商、商贸流通、苏陕协作、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粮食、物价、科技、经济普查等工作。联系何家山村,镇经济发展办。

曾  琛:负责司法、依法行政、普法工作。协管政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信访调解等工作。联系龙王沟村、司法所。

李建荣:负责人社(就业创业、养老保险、公益性岗位管理、就业培训、劳务输出、根治欠薪)、医保、小额保险、便民服务中心等工作。联系响洞村、党群服务中心。

王  丹:负责综合执法、镇机关支部、退役军人事务、人事(机构编制、工资、乡镇补贴、车补、干部退休等业务)等工作。联系田禾村。

祝  辉:负责市场监管、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联系白龙社区、市场监管所。

肖光平:负责财政所全面工作。联系贯溪村。

程兴华:负责和美乡村建设(千万工程)、红十字会、农林产业发展工作。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加挂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政协工作联络处办公室),联系电话:0916-6491201

工作职责: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党务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公务接待、廉政灶建设、机关日常管理、视频系统管理、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  任:马林文 负责党政办全面工作,承担报账、干部考勤、干部积分管理、紧急信息报送、档案管理、镇机关事务综合协调、会务筹备、公务接待等工作。

副主任:陈  丹 负责日常公文处理、县政府门户网站镇级板块信息维护、文件收发管理(收文传阅、纸质和电子版归档)、党务政务公开、干部职工“五险一金”申报、镇政府印鉴管理等工作。

成  员:苏建存(人大专干) 负责镇人大日常业务工作。

蒲旭东 负责农村道路管护(路长制)、交通项目建设、公务车驾驶管理(公务车系统录入维护)。

李玉龙、王兴茂 、杨建红、谢红、田万春、胡玉霞:负责镇机关后勤保障相关工作。

(二)党建办,联系电话:0916-6491201

工作职责:承担基层党建、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新时代文明实践、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国家安全、深化改革、督查考核、统战、史志工作。

主  任: 张  娥 负责党建办全面工作,承担基层党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意识形态、“花香白龙”公众号维护、创文、镇党委会议记录等工作。

成  员:李成吉泽 负责基层党建、组织、作风能力建设、国家安全(保密)、深化改革、统战(含工商联)、团委、镇党委印鉴管理、镇政府会议记录等工作。

魏子安 负责纪检监察、督查督办、镇对村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

彭德强 负责纪检监察、督查督办、史志和包村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联系电话:0916-6388958

工作职责:承担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贸(电商、商贸)、发改(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苏陕扶贫、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粮食、物价、科技)、招商引资、经济普查、园区管理等工作。

主  任:石  瑞 负责经济办全面工作,承担营商环境、苏陕协作、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粮食、物价、科技、园区管理、经济普查等工作。

副主任:秦  锋 负责经贸(电商、商贸)、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工业统计和包村等工作。

成  员:陈  卓 负责发改(重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经济普查等工作。

杨胜兵 负责移民搬迁、住建(镇村建设管理、集镇供水供电供气、燃气安全、市政设施建设管护、危房改造)等工作。

(四)生态环境办,联系电话:0916-6388956

工作职责:承担环境保护、秦巴生态保护、人居环境整治、安全饮水、河湖长制、林山长制、村(居)长制、库区、水土保持、农村道路管护等工作。

主  任:李  鹏 负责生态环境办全面工作,承担水利(水土保持、河湖长制、安全饮水、库区)等工作。

成  员:陈  伟 负责林山长制、河湖长制、生态环境保护(秸秆禁烧)、秦巴生态保护和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工作。

张贵黎 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居)长制等工作。

周自力 负责包村工作。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916-6388956

工作职责:承担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森林防火、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气象预警和冬春救助等工作。

主  任:郭世清 负责应急办全面工作,承担矿山企业日常安全监管、石材工业园管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等工作。

成  员:陈  超 负责防灾减灾、冬春救助、气象预警、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

杨建华 负责包村工作。     

(六)文化建设办公室,联系电话:0916-6388986

工作职责:承担教育体育、卫健(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文物)、爱国卫生(创卫)等工作。

主  任:郭  庆 负责文化建设办全面工作,承担卫生计生、爱国卫生(创卫)等工作。

成  员:冷小义 负责计生报表、教育体育、高龄等工作。

陈兆强 负责文化旅游(文物)、农村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图书管理、文化宣传和包村等工作。

陆  军 负责农村文化活动开展工作。

张  洪 负责农村文化活动开展工作。

王晓艳 负责包村工作。

(七)党群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16-6388929

工作职责:承担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便民服务信息发布,村居自治、工作。负责集中办理或受理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学生资助、市场主体登记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

主  任:李建荣 承担人社(就业创业、公益性岗位管理、就业培训、劳务输出、根治欠薪)、医保、便民服务中心等工作。

成  员:祝小江 负责设施农用地申报、配合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等工作。

贺席元 负责医保、小额保险等工作。

陈  曦 负责协助人社工作(具体负责养老保险,交通补贴和创业补贴申报、城镇新增就业等工作)。

(八)综合执法办公室,联系电话:0916-6491201

工作职责:承担依法或受委托承担镇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日常执法巡查,以镇政府名义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受理行政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调查处理)、宅基地违法执法。承担推进镇与县派驻单位、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执法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协助县级执法机构开展调查取证等配合工作。

主  任:王  丹 负责综合执法、镇机关支部、退役军人事务、人事(机构编制、工资、乡镇补贴、车补、干部退休)等工作。

成  员:祝  杰 负责安全监督、商贸流通等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宅基地审批(含规划)管理工作和包村等工作。

赵  军 负责镇村建设、自然资源、安全生产等领域违法行为查处。

(九)社会事务办(驻党群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16-6388929

工作职责:承担民政、武装、慈善、残联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及拥军优抚、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民族宗教、社会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

主  任:庞定军 负责民政、基层政权建设、民族宗教、慈善、残联等工作。

成  员:何  浩 负责武装、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抚、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工会等工作。

(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联系电话:0916-6491201

工作职责:承担组织开展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矛盾纠纷调解、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网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受理来自热线、网络、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等工作。

主  任:江  涛 负责综治中心全面工作,承担综合治理、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维稳、平安创建、九率一度、网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网上信访件办理、受理来自市长、县长信箱、12345热线办理。

成  员:程尚轩 负责综治维稳、防范和处置邪教、平安创建、基层社会治理“三治合一”、综合治理、社会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和包村等工作。

李文琴 协助主任做好综治平安日常工作,负责反诈、常态化“进知解”、平安建设宣传、综治网格化管理等工作。

(十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16-6388959

工作职责:承担农(茶)林产业发展,农业(茶业、渔业)、畜牧、农机等技术推广服务,农业统计、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厕)、动植物防疫、土地流转等工作。

主   任:向 超 负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工作,承担农业生产及粮食安全(粮油生产、撂荒土地整治、地力补贴、农技、农业保险、长江禁捕)、茶叶生产、农业产业项目实施、扶贫资产管理等工作。

成  员:韦秀波 负责农林茶产业、渔业、畜牧、动物防疫、农业科技推广、设施农用地管理等工作。

李佳鹏 负责和美乡村(千万工程)、村集体经济组织、互助资金协会、供销、农业统计等工作。

谢文林 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厕工作。

(十二)乡村振兴办 ,联系电话:0916-6388959

工作职责:承担乡村振兴、巩固衔接、防返贫动态监测及结对帮扶管理等工作。

主  任:王敬智 负责巩固衔接与乡村振兴日常工作,承担巩固衔接乡村振兴考核对接、乡村振兴项目编报、项目库维护、雨露计划、金融扶贫、学习培训、镇村档案资料管理指导工作。

成  员:黄  沿 负责数据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防返贫监测、乡村振兴信息宣传、问题整改、消费扶贫、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三)财政所,联系电话:0916-6491207

工作职责:承担年度预决算执行、财政资金管理、村级财务监管、国有资产管理、镇级财源建设、惠农资金“一卡通”兑付、财政综改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

所  长:肖光平 负责财政所的全面工作。

成  员:刘  青 负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抓好预算、预算收支核算、决算及财政所日常事务

肖大功、王  欣 协助预算会计做好日常业务,并做好惠农补贴网的管理、资金录入兑付、“一事一议”管理核算、固定资产、个税申报代扣代缴业务。

胡春波、曹  琴 负责做好专项、涉农整合、移民搬迁、苏陕合作项目资金管理核算。

许文军 负责镇级会计业务管理核算。

杜春琴 负责村级会计管理、做好村级财务的监督检查。

刘晓剑 负责做好财政所档案管理等工做。

王  立 负责协调做好财税收入征管,财源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管理等工作。

李  俊 协助做好预算会计工作,负责包村工作。

(十四)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0916-6491201

工作职责:承担食品药品监督抽样和快速检测、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受理及发证、家宴申报登记和日常管理、食品药品从业教育、从事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体检、档案管理、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日常检查、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监管、计量器具监督检查等工作。

所  长:祝  辉 负责市场监管所全面工作。承担村级食药监督信息员、农村厨师日常管理宣传培训;食药特种设备安全创建;食品经营许可申办;投诉案件调查、特种设备管理、包保系统处理、局公文的办理年报;农村宅基地审批等工作。

成  员:杨春梅 负责市场主体的新办、变更、注销受理及发证、督促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体检;农村家宴日常管理;投诉案件系统处理、各类档案管理、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妇联等工作。

(十五)司法所,联系电话:0916-6388600

工作职责:承担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相关工作。

所  长:曾  琛 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

成  员:屈红丽 负责档案资料、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平台监管等。

(十六)自然资源所,联系电话:0916-6491204

工作职责:承担耕地保护、土地增减挂钩、占补平衡、农村宅基地审批、村庄规划编制、设施农用地申报;矿山、地灾点、土地动态巡查;集体土地发证;违法用地、无证开采案件查处等工作。

所  长:李  恒 负责自然资源所全面工作,承担耕地保护、土地增减挂钩、占补平衡、集体土地发证等工作。

成  员:黄  伟 负责耕地保护、村庄规划编制;违法用地、无证开采案件查处矿山、地灾点、土地动态巡查等工作。

路晓文 负责耕地保护、矿山、地灾点、土地动态巡查等工作。

祝小江 负责耕地保护、设施农用地申报、配合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等工作。

杨日勇  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