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住建发〔2024〕49号
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取消刘成功等7户公租房
保障资格的通知
城北街道办事处:
根据《西乡县2024年深入开展住房领域专项整治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住房和燃气领域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对公租房保障家庭开展公租房专项整治,通过实地核查发现刘成功、陈正强、马瑜、何龙庆、文 刚、覃湄、屈富建7户公租房保障对象,本人及家庭未实际入住,违规转租,根据西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乡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西乡县公租房保障标准》的通知(西政办发[2024]17号)第十九条第1款之规定,经我局审核决定取消刘成功等7户公租房保障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城北街道办事处将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名单在其户籍所在地向社会公开,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依规在政府网站公开。
二、被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在5年内不得再次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三、因违规转租公租房取消资格的纳入诚信“黑名单”。
附: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
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