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住建发〔2024〕52号
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取消冯珍等20户公租房
保障资格的通知
城北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西乡县2024年深入开展住房领域专项整治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住房和燃气领域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对公租房保障家庭开展公租房专项整治和资格年审,通过实地核查、大数据比对发现冯珍等20户公租房保障对象,因自有住房面积超标、有经营性房产、注册公司、违规转租,根据西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乡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西乡县公租房保障标准》的通知(西政办发[2024]17号)相关规定,经我局审核决定取消冯珍等20户公租房保障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城北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将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名单在其户籍所在地向社会公开,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依规在政府网站公开。
二、被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在5年内不得再次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三、因违规转租公租房取消资格的纳入诚信“黑名单”。
附: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
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