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21 14:23:35
(一)贯彻中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部署要求。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省市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本行业领域的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办公电话:0916-6323981
办公地址:西乡县西大街82号(县政府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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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机关党支部全面工作,负责人事工作。
贾兴伟(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财务、考核等工作;负责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退役士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局办公室。
张成俊(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转业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信访稳定和安置遗留问题化解、权益维护、烈士褒扬、国防动员,工会、宣传、深化改革、平安建设(全民反诈)、法治建设、扫黑除恶、乡村振兴、人大代表等工作。分管局综合业务股,县烈保中心。
隆万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优抚褒扬、双拥、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健康服务、关爱基金,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干部素能提升、机关管理,党建、纪检、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保密、创文、城市综合创建、政治协商等工作。协管机关党支部、局办公室,分管局双拥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军干所,柳树镇柳树社区驻村第一书记。